台湾一名老医生,5年间与诊所女员工晓云(化名)偷情,两人发生共计200次性行为。去年3月,男方向妻子坦承出轨,并私下赔偿120万台币(17万令吉),但元配认定晓云侵害配偶权,于是愤而提告。案经上诉一、二审,最终判处晓云须赔35万。
根据判决书,该名医师先前曾任某县市卫生局长,卸任后改于故乡开设内科诊所,同时聘来曾经教导的学生晓云至诊所任职。双方自2017年始爆发不伦恋,多次于超商、诊所结束营业后频繁约会,更以每周一、二次频率发生性关系,期间更互传简讯:“怎么亲怎么吸都可了”、“做爱做到饱”、“有什么好不积极,我也很享受,你动我享受,你做我享受,你爽我也爽,这样就好”。
晓云于庭上辩称,她是迫于权势压力而与医师发生性关系,同时强调医师并非第一次外遇,理应负起绝大部分责任,并表示医师原先已赔偿妻子120万元,此部分应为侵害配偶权之赔偿。
法院审理时,依据银行纪录并无领取120万元,认为元配并非向丈夫提告求偿,同时审酌晓云薪水每月仅2万,因此判赔35万元。
晓云不服上诉,向法官主张仍有3名未成年子女须抚养,35万元赔偿于她而言过于沉重。二审时,法官仍采一审见解,认为晓云与医师多次发生性行为,已侵害配偶权,驳回上诉,最终仍判赔35万元。
文:中国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