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林19日讯)男子在女友家同房过夜,被宗教局执法人员上门逮个正着时,给的理由是“比较方便上下班”。居林宗教局主任安华沙里夫丁说,当局于午夜12时13分接获公众投报,指在加拉岸双溪谷珍珠园一间屋子,有人进行不道德的行为。
他指出,执法队伍到达后敲门问候,一名女子开门,并允许执法人员入屋检查。
“我们在第二个房间发现一名男子,经询问下,发现两人并非夫妻,但却睡在同一个房间,引发了进行不道德行为的嫌疑。”
他说,事件中的男女皆23岁,两人都未婚。两人是在附近的游乐园工作。
他说,男子住在双溪乌拉,在问话过程中,男子给的藉口是,由于靠近工作地点,为方便上下班,所以才睡在女友家。
“当时,家里并没有其他人,该女子的母亲及继父都不在家。”
他说,当局援引2014年伊斯兰法令第25(a)(b)条文,调查此案;一旦罪成,最高罚款不超过3000令吉,或两年监禁,或两者兼施。
他说,这对情侣较后被带到双溪谷警局助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