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氣爆 起訴12人 | 中國報 China Press

高雄氣爆 起訴12人

(台灣.台北18日綜合電)台灣高雄氣爆案造成慘重傷亡,高雄地檢署偵結,週四依業務過失等罪起訴榮化董事長李謀偉等12人。



高雄氣爆案發生于今年7月31日深夜,疑因李長榮化工和華運公司間的丙烯輸儲管線破洞液壓異常,仍持續輸送丙烯擴大事端,于晚間11時50分在二聖路和凱旋路口引爆,引發大爆炸,造成約300多名民眾死傷。

陳菊不被起訴家屬不滿

檢察官認定李長榮化工破管導致丙烯外洩為釀災禍首,將董事長李謀偉等9人依公共危險等罪起訴;另外氣爆箱涵違規設管,且氣爆現場還有一個無人管理的幽靈箱涵,檢方也認定當年監工的市府養工處前員工邱炳文等3人涉業務過失致死罪,一併起訴。



不過,高雄市長陳菊等因查無任何故意廢弛職務行為,予以不起訴,引起死者家屬不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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