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13日综合电)“他是缺手还是缺脚还是缺脑?房子财产都归他了,不能自己活吗?”一名女网友抱怨,自己最近打算和老公一起买屋,房贷一人负担一半,共同登记,不料婆婆却要求加上小叔的名字,否则扬言断绝关系,但小叔是个啃老族,毕业1年就换了24份工作,没钱用时还会跟老公讨,让她相当无奈。
原PO在FB“匿名公社”发文,“最近打算和老公买一间中古公寓。我和老公说好贷款一人一半,房子当然写我们两个的名字,结果,婆婆知道后说还要加上小叔的名字,不然就要我们现在立刻从婆家搬出去,以后也都不用回来拜祖先,然后到处跟人家哭说大儿子有了媳妇,就不要妈了。”
女网友提到,“我们现在是住在婆家没错(公公5年已过世),但每个月我们要缴1万5的‘房租’给婆婆,然后水电要付一半,还要再给婆婆2万5的孝亲费。光给婆家就要花4万(5900令吉)了,等于快一个人的薪水了,现在2台车的车贷(一台我们的,一台小叔在开的)好不容易刚缴完,所以这时才准备买房子。”
人妻表示,“我婆婆非常宠她这个小儿子(因为快40岁又突然生他,和我先生差了15岁),连小叔要开的车都还要求我老公出钱,甚至还说现在住的这栋是要留给这小儿子,财产也是,所以我和我老公才决定自己出去买房。”
原PO抱怨,“别说要小叔一起付房贷,他根本就是啃老,技术学院毕业后一年可以换快24个工作,一个工作不会超过一个月,不是嫌太累、要不然就是老板太机车工作大材小用。基本上我们给的孝亲费婆婆都偷偷给小叔,有时候他没钱了还开口再跟他哥(我老公)要,我老公只要拒绝就会被婆婆骂”。
女网友说,“婆婆又一直说什么以后她走了,我们要负责照顾小叔,如果他要什么,我这个做嫂嫂的要满足他,因为长嫂如母。那时原本想说随便应付一下,反正到时候婆婆她都走了也不会知道,谁知道婆婆竟然还要我立白纸黑字保证会照顾小叔一辈子!拜托,大清早就灭亡了,到底哪来的观念啦!”
文:东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