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售含野生動物成分中藥 罰款最少30萬 | 中國報 China Press

禁售含野生動物成分中藥 罰款最少30萬

獨家報導︰蕭秀蓮
(吉隆坡23日訊)衛生部近期發出指令給中藥行,提醒業者禁止售賣含有受保護動物成分的中藥,否則將受對付,可被罰款30萬至50萬令吉不等,引起中藥行業者關注。



據悉,近期野生動物局也發出指令及系列受保護動物的清單給中藥行,提醒業者凡有售賣含動物成分藥品的業者,需向野生動物局提出申請。

馬來西亞中國醫藥保健商會日前在第18屆第一次會員大會上討論了此事,並強調,藥材店售賣含野生動物成分藥物是只用在治病用途且用量少,不該受對付;該會也爭取降低申請執照300令吉至100令吉。

新指令料明年實施



“當局不該對付藥材店,應針對狩獵者。”

對此,馬來西亞中國醫藥保健商會秘書蔡僑清昨晚接受《中國報》電訪時說,新指令料將于明年實施,該商會在接到會員投訴后,即向該局反映業者面對的上述問題,同時爭取降低罰款。

“售賣野生動物被捉的后果很嚴重,但我們並無殺生,只限于治病,且用量少。”

他解釋,當中常用的蜈蚣、水蛭、麝香和蚯蚓都是養殖,並非野生,也並非售賣野味,故不該重罰業者。

據他了解,之前曾有怡保會員因售賣售賣含受保護動物成分的中藥而中招。

林隆發:爭取降低執照費

馬來西亞中國醫藥保健商會的新任副會長林隆發披露,目前第一級受保護動物為熊、老虎和獅子等,意即絕對受保護,故無法申請售賣執照。

他說,第二級受保護動物為羚羊、穿山甲、蜈蚣、蛇和蚯蚓等,是可以考慮發出執照,這些都是人工飼養,像蛇皮、蛇肉,中國有大量供應。

他當天也有出席會員大會,他說,若觸犯野生保護法令,可被罰款30萬至50萬令吉不等,這與國際野生保護法令有關聯。

“凡售賣含野生動物成分中藥的商家須申請執照,每張執照年費為300令吉,每年更新一次。

“我們是基于有關動物成分為養殖和用量少兩項理由,爭取降低執照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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