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溪大年4日讯)吉打州环境局局长莎丽法指出,武吉士南卯发生火灾的工厂共租给3位不同租户,其中1位租户只获得环境影响评估报告(EIA),但没有营业执照,另2位租户则是没有获得环境局批准下非法经营。
吉打州环境局局长莎丽法指出,尽管有3位租户,但只有2位租户受到火灾影响。
她说,据消拯局提供的资料,在灾场发现发现液酸、电池、旧金属等,相信3个租户在这里处理及收藏有关再循环旧物,而这些活动都必须遵守1974年环境质素法令。
”目前,环境局官员还无法进入灾场提取样本,因火势尚未完全扑灭。“
她说, 该工厂有3位不同租户,只有两租户受火灾影响,而这两租户涉及进行分解金属活动,再把分解后的金属交给第3租户进行提炼。
“第3租户在2020年6月获得环境局批准环境影响评估报告,但目前没有营业执照,另两租户非法经营。”
“根据1974 年环境质量法(第127条)第 34A(6)条文,未经EIA批准而进行任何活动均属违法,可在第34A(8)条文下被处罚,一旦罪成,可被罚款50万令吉或监禁不高于5年,或两者兼施。”
“根据2005年环境质量条规(指定废料)中,放置或储存指定废料属于违法行为,最高罚款50万令吉及最高监禁5年。”
她说,该局将监测当地空气质量,是否存在危险的污染气体,在获得消拯局允许后就会进入灾区采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