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年內8拐童案 | 中國報 China Press

3年內8拐童案

(吉隆坡2日訊)內政部副部長拿督斯里旺朱乃迪說,從2012年至今年6月,只有8宗綁架兒童事件;搶車賊在幹案期間“不小心”把車中孩童連人載走,較后又把孩童歸還父母的情況,就不算綁架案。



“2012年,有3宗綁架兒童案、2013年2宗、2014年2宗及今年1宗,其中有關當局成功營救6人、其中一人溺斃及1人被撕票。”

旺朱乃迪今日在國會上議院問答環節,如是回答國陣巫統拿督諾麗雅上議員的附加提問。

他說,兒童遭人綁架的主因是父母疏忽所致,例如經常讓孩童落單,其他原因也包括綁架者索贖金,以及涉及報復、或要脅索回欠款。



“這種現象不但造成受害者和家屬長期創傷,也引發社會隱憂,若外國遊客被綁架,將影響國家顏面。

他說,該部也與婦女、家庭及社會發展部合作,提供熱線給大眾投訴,尤其是發現孩童處于險境或有可疑地方。

另外,他說,外界盛傳綁匪綁架兒童,是為了販賣人體器官的說法,純屬謠言。

“我已經諮詢衛生部,官員說要取走器官,必須在一個衛生的環境進行,且妥善處理,該器官才能安全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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