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前首長引用自身經歷 勸首相暫卸職助查 | 中國報 China Press

甲前首長引用自身經歷 勸首相暫卸職助查

(八打靈再也5日訊)馬六甲前首長丹斯里阿都拉欣淡比仄以個人經驗,暗喻首相拿督斯里納吉應該就《華爾街日報》報導他收取一馬發展公司資金的指控,在當局調查此事期間,暫時卸下職務。



阿都拉欣淡比仄曾在1982年至1994年,擔任甲州首長,但他在1994年被傳與一名15歲未成年少女有染,少女祖母一度現身指控,結果,總檢察長莫達宣佈沒有足夠證據提控他。

“想當年,我被醜聞和貪污指控纏身時,也被迫暫時卸下職務。當時,我是甲州首長兼巫青團長,我必須放下一切職務,以協助調查。”

阿都拉欣淡比仄昨晚透過面子書,發表上述觀點。



他說,當有關當局釐清了事實真相,他就重新返回巫青團長的職位,唯當時被前副首相拿督斯里安華誘騙,辭退了首長一職。

“安華喚我進去他的辦公室,還聲稱時任首相敦馬哈迪醫生指示我辭去首長一職,原因是我已成為巫統的負資產。”

他聲稱,當時是被逼在安華面前簽下辭職信,不過,較后他詢問敦馬哈迪時,后者否認曾發出這樣的指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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