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桶壞了要居民買.市會:非新條例 用管理費買新垃圾桶
報導:李嘉茵
(北海7日訊)峇東埔章古斯再也花園中廉價組屋居民控訴“垃圾桶壞了,要居民購買”事件﹔威省市議會秘書羅扎里強調,每個公寓或組屋發展商在興建新單位時,都必須向住戶提供大型垃圾桶。
“若出現損壞,則由有關高樓共管機構從徵收的管理費中,撥出款項,重新購買。”
羅扎里昨日受訪時說,這項由公寓或組屋自行購買大型垃圾桶的條款,一早已存在,並非新條例。
促成立共管機構
他透露,目前,市議會正處理一宗類似章古斯再也花園中廉價組屋,更換新垃圾桶的問題,日前也派員前往當地與居民協商。
章古斯再也花園中廉價組屋約30名居民,昨午在馬華檳州公共服務及投訴局及馬華峇眼區會代表率領下,在組屋垃圾場前拉橫幅抗議,不滿市議會要求居民負擔9500令吉購買新垃圾桶的費用。
羅扎里認為,居民不能因為組屋的共管機構停止運作,要求市議會承擔更換新垃圾桶的費用。住戶有責任重新成立共管機構,向住戶徵收管理費,購買新垃圾桶。
他說,雖然放置垃圾桶處是屬于市議會的地段,但市議會職責只是準時派出垃圾車,清理垃圾桶里的垃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