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抱不平詆譭推事 少婦坐牢7天罰1500 | 中國報 China Press

打抱不平詆譭推事 少婦坐牢7天罰1500

(馬六甲7日訊)少婦到法庭聽審,因對一些被告判決“感不平”,在庭內上面子書出言詆譭推事,被控誹謗罪!



被告認罪后淚流滿面,在推事判處坐牢7天及罰款1500令吉后,更泣不成聲,在被押出法庭時,不停拭淚。

拉希瑪沙林(34歲,來自丹絨米雅)被控于今年1月8日下午約3時35分,在愛極樂法庭內通過面子書誹謗推事莫哈末阿斯里,因而牴觸刑事法典第499條文(刑事誹謗),並可在相同法典第500條文下處罰。

根據案情,原告(被詆譭的推事)在接到主控官佐哈禮警長手機WhatsApp傳發一張面子書上截被告留言截圖后,覺得內容詆譭而報案。



被告認罪流淚

原告也否認在法庭上說過內容所指,並認為被告在誹謗他;同時,被告在其中一則留言中,把事主的全名寫出來,詆譭他身為公務員的形象。

莎芝華妮副檢察司說,被告的言論有損法庭及司法公正,也藐視法庭的判決。

她希望法庭基于此案的敏感性,誹謗的對象是一名推事,希望給予嚴判,以警惕被告及公眾。

此外,被告認罪時說,她協助丈夫的生意,有孩子,並對此事悔改。語畢鼻子通紅,開始流淚,並偷偷拭淚。

推事莫哈末菲道勿斯判被告監7天,刑期從下判日算起,若無法還罰款須坐牢3個月。

截圖大約內容:

這法庭的法官(推事)真的@#$%&,即使人家真的有犯法,但(判決)也太過分了吧?那些可以付(罰款)的還好啦,不過連單親媽媽也要判1300令吉,還要(其)弟弟從麻坡帶錢來。

我是可憐還不起(罰款)的。那太太求情時說只帶150令吉,法官(推事)還說不能還的就坐牢,還不起的(家屬)就看著孩子、老公、老婆、爸爸坐上警察卡車送去扣留所。

連警察也看不過眼講法官(推事)怎么判這么高,法官(推事)竟說“這是我的權力”,警察也有良心,還說要寫信投訴法官(推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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