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8日讯)一名涉嫌因嗜赌而欠债累累,觊觎妻子巨额公积金而于2021年谋杀妻子的华裔男子,今日被高庭裁定谋杀表罪成立,需出庭自辩。
高庭法官慕尼安迪今午宣判,现年50岁的被告蔡锦豪(译音)谋杀妻子的表罪成立,因此根据刑事程序法典第180(3)条文,谕令他需自辩。
控状指出,蔡锦豪于2021年5月9日凌晨2时30分至早上9时30分期间,在位于文良港的一间公寓单位主卧室内,谋杀当年46岁的妻子刘碧虹(译音),因此抵触刑事法典第302条文。
法官今日下判时说,根据第11名控方证人的证词,证实死者的死因是窒息而死。
他指出,被告的住家是案发现场,被告作为一家之主,在案发当年是与刘碧虹和3名孩子一起居住在内,并没其他人同住。

“根据夫妇俩的其中一名孩子(第14名控方证人)供证,在案发前一晚,死者告诉他和另2名孩子有关自己要和丈夫离婚,并要知道孩子希望未来跟谁一起(生活)。
“在上述对话后,死者回到房内与丈夫就寝,因此孩子们和他们的家长之后再也没有对谈;第二天早上,他们的母亲被发现死在房内。”
法官说,根据控方在此案呈堂的闭路电视画面,案发当天并没有其他人进出事发单位,也没证据显示有关单位曾被人破门而入。
慕尼安迪说,他在控方举证结束后,全面评估了控方的呈堂证据,裁定在案发前一晚至死者被发现死亡的隔天早上,最后一名与死者同在房内的人士就是被告。
他说,此案并无目击证人目睹案件发生,导致控方无法通过直接证据举证,仅有牵涉一系列情况的间接证据佐证,而控方依靠证明被告犯罪的这一系列情况是强而有力的,因此需被告在自辩时作出解释。

被告妻子一直为丈夫还债
主控官再琳娜迪雅副检察司在庭外接受《中国报》访问时指出,根据其中一名出庭供证的孩子,任职工程师的被告在失业后,因嗜赌而向许多银行借贷,欠下许多债务,并一直由妻子为他还债。
她说,被告经常到云顶赌博,也有在网络赌博,最终欠债累累,以致妻子最终忍无可忍,申请离婚。
询及被告涉嫌犯案的动机时,她说,被告妻子的雇员公积金户头存有将近50万令吉,控方曾传召出庭供证的公积金局官员证实,死者把被告列为其户头的唯一受益人,令觊觎这笔巨额存款的被告起杀机。
她证实,根据控方证人证词,死者是被人用被子或材质柔软的物品强压脸部,窒息闷死,一名曾出庭供证的牙医师也指死者的嘴唇有瘀斑。
根据辩方的说法,被告被捕前任职装修业承包商,其妻子生前是在一家公司的会计文员。
此案是于2022年10月11日在高庭开审,控方在传召了17名证人供证后,于2023年8月25日宣告完成举证工作。
被告被判表罪成立后,选择在出庭自辩时,在证人栏内宣誓供证,法官随后择定被告自辩阶段的审讯,将于4月24日和25日进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