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州中央 無須放棄土地進行重組 簽水供附加合約 | 中國報 China Press

雪州中央 無須放棄土地進行重組 簽水供附加合約

(布城10日訊)經過10個月談判後,雪州政府與中央政府終於就水供問題簽訂附加合約。



此次簽署的附加協議將允許雪州政府在不放棄土地,以及遵守2006年水供服務業法令的情況下,進行水供重組。

副首相丹斯里慕尤丁在簽署儀式后發表文告指出,此次雪州政府與中央政府是就去年雙方簽署的水供主合約再簽署附加合約,在這附加合約之下,合約裡涉及各方必須在附加協議簽訂的60天內,回到談判桌上深入討論主協議的內容。

慕尤丁也是雪州水供課題內閣特別委員會主席,隨著水供附加合約的簽署,他有信心阿茲敏能遵守承諾,盡快批准所有與第2冷月河濾水站計劃(Langat 2)相關的工程。



商第2冷岳河濾水站計劃

雪州州務大臣阿茲敏在簽約儀式后受媒體詢問時指出,所簽訂的附加協議同時也讓雪州水供私人有限公司(Air Selangor)與商業高峰控股私人有限公司(Puncak Niaga Holdings Berhad)之間所簽訂的買賣合約,能更順利完成。

另外,阿茲敏也透露他將指示州政府官員在開齋節后,與中央政府會面,並商討第2冷岳河濾水站計劃詳情;同時,他也就記者詢間雪州境內的水費是否有調整問題,向雪州子民透露可能有好消息,以讓人民從中受惠。

出席此次簽約儀式的還包括能源、綠色工藝及水務部長拿督斯里麥西慕、秘書長拿督呂淑玉、雪州政府秘書拿督庫斯林、水供資產管理(PAAB)主席丹斯里達祖羅斯利、總執行長拿督阿末法依扎和雪州水務管理總執行長蘇海米等。

為人民福祉可與中央合作

阿茲敏形容,水供附加合約的簽署,證明了在人民福祉與國家共同利益的大前提下,雪州政府絕對可以和中央政府合作。

“只要中央與雪州都把國家與人民共同利益放在當前,很多問題障礙都可跨越,隨著附加合約的簽署,整個重組計劃可立即啟動。”

他指出,簽署附加合約后,意味著雪州水供工業的主導權已經掌握在雪州政府的手中,這對雪隆區域的人民及經濟發展將起重大的影響。

在附加合約下,中央和雪州政府同意士毛月河和咖啡山濾水站的擁有權,由中央政府和州政府之間分開處理。

解決水供問題

阿茲敏也說,雪州政府感謝慕尤丁和麥西慕促成了合約的簽署,以及參與談判的所有單位在過去艱苦的談判時期,竭盡所能地解決與協調當中的種種紛爭。

他補充,州政府在完成水供附加合約簽署后,將著重在整頓水供工業及解決水供問題,尤其是提升淨水量、整體的輸水系統,以及減低無效益水的問題。

阿茲敏早前也透過雪州政府電視台形容,這是雪州人民及社會發展的重要象徵。

“這項合約簽訂很重要,因為人民及工業需要有素質的水供供應,且隨著雪州發展蓬勃,雪州也面對著人口增加及各領域迅速發展的挑戰。”

新聞背景

多次談判未達共識

雪州前大臣丹斯里卡立于2013年1月宣佈,州政府已致函前任能源、綠色科技與水供部長拿督陳華貴,表明州政府將在14天內從特許經營公司接管水供服務。

卡立在2月雪州政府子公司達魯益山集團有限公司(Kumpulan Darul Ehsan Berhad)以96億5000萬令吉,收購雪州4家水供特許經營商提出新的獻購建議,以超過90億令吉收購雪州水供公司(Syabas)、商業高峰私人有限公司(Puncak Niaga)、雪州水務公司(SPLASH)及雪州水供財團(ABASS)。

要求解密重組文件

直至12月31日是雪州水供服務重組談判最后期限,但經過4次談判,沒有達致任何共識,中央政府唯有介入。

卡立與麥西慕于2014年1月7日會面時,表明雪州政府無法完成收購水供公司的談判,並決定在2006年雪州水務法令第114條文下,交回給中央政府解決重組問題。

雙方于2月在首相拿督斯里納吉見證下,簽署諒解備忘錄及在9月12日簽署的雪州水供重組主要協議。

事后發生撤換大臣風波,阿茲敏阿里于9月23日宣誓就任大臣后不久,要求中央政府解密以公開雪州政府與中央政府早前簽署的兩份雪州水供重組文件。

在2015年1月中央政府要求雪州政府交出水供資產路經的2萬6000公里土地,唯遭雪州政府拒絕,在3月阿茲敏宣佈指州政府已經與能源部針對水供重組的課題再次展開談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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