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富有:粉飾太平要不得
日前各媒體報導,政府通過大馬電檢局發出指示,收緊言論自由,禁止所有批評政府的本地電影在電視上播出,任何電影情節,都禁止影射、貶低、批評政府、國家的敏感內容都將被過濾。
其中被禁的內容也包括描述公務員收賄,或者濫用職權的電影情節,也一律將遭刪剪,而大馬電檢局主席拿督阿都哈林哈密則指,這是為了保護政府形象,所採取的必須措施。
電檢局聲稱此舉是為了維護政府形象,但是現在是一個崇尚言論自由的時代,箝制人們言論自由,限制人們對一些公共議題發表意見,是很不明智的做法,只會令人們反感。
這行令本身,根本就是在與其宗旨相違背,限制越多,就只會越破壞政府形象。
我認為言論自由不能毫無底線,必須建立在互相尊重的角度,刻意地貶低或侮辱,是應該被阻止,反之,評論時事的批判言論,為何要被“河蟹”。
身為一個國家的子民,理應是要愛護本身國家,但是政府並不是國家,批評政府不等同批評國家。
在民主國家,人們是被賦予權利去針對政府政策、行政作出評論,若政府把人民表達評論的權利都限制,只能歌功頌德,粉飾太平,這種做法即使還不算是極權政府也不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