豪格:又是買貴了?
最近,澳洲報章《The Age》揭露,大馬高官濫用公帑在墨爾本炒房,花6500萬令吉公帑,買下原本約5150萬令吉的公寓。
看到此報導后,腦海裡浮現的第一個印象就是“又是買貴了?”。
“買貴了”這事兒,在大馬可說是層出不窮,每年國家的《總審計司報告》年復一年地發生,人民也應該習以為常了吧!
一般機構或企業都會有一套採購程序和監管的機制,目的不外是防止有心幹壞事的人,從採購過程中謀取私利。
同時,有效的機制也能減少人為的疏失和錯誤,減少機構或企業的損失。
在一些大機構或企業裡,他們也會把一些採購審查與核准的權利,下放至不同的管理層來處理。
如涉及數千令吉的項目可由初級管理層處理,涉及數萬令吉的項目就由高級管理層來處理。
高級管理層則有責任,審查與核准初級管理層處理的採購事項,以此類推,每一層的管理層都受到上一層的審查與監管。
若涉及數百萬或千萬令吉以上的項目,一般都會交由機構或企業裡最高決策單位,如董事局等審查與核准。
往往這些報告裡的資料也都會經過機構或企業裡的專才的核對與確認,若機構或企業裡缺乏有關專才,他們也會通過顧問專才的核對與確認。
這些過程的目的都是要確保所有資料的準確性。同時,也確保整個審查與核准的過程是由一班人而不是由一個人來做決定。
沒從錯誤中學習
回到我們的政府機構或單位,難道他們就沒有這一套採購程序和監管的機制嗎?若是有,為何“買貴了”事件卻不斷地發生?
當然,沒有一套程序和機制是完美,所以難免會有一些疏失和錯誤的發生,因此程序和機制需要不斷加強與改進來防止事件的重演。
可是,我們的政府機構或單位似乎沒有從錯誤中學習,而讓事件不斷地重演。
雖然,每當事件的發生,有關單位都會展開調查,最終也不了了之,對于各種說詞,現今的人民也不笨,也都能猜到箇中原因。
所以“買貴了”事件應該不會絕跡,還是會有下一次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