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2日讯/独家报导)大马律师公会前主席沙林巴希尔说,非穆斯林婚姻在1976年法律改革婚姻及离婚法令下,必须是一夫一妻制。
他说,若抵触上述法令,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最多7年及罚款。
沙林巴希尔今日针对古晋出现一名男子与2名女子进行婚宴一事向《中国报》说,由于不清楚该名古晋男子是否有注册结婚,因此不能确定是否犯下重婚罪。
他说,若3人仅是进行一个“仪式”,且没有向国民登记局注册,那么就难以证明男子犯下重婚罪。
“若男子与当中的一女子注册,但又同时与另一女子进行仪式,一旦有人报案,警方就可开档调查。”
他说,这也意味,男子与另一名非注册女子的婚姻,也会在重婚罪下视为无效。
他说,在1982年3月1日前,非穆斯林婚姻只要按照传统或习俗进行婚礼,都可被视为有效和合法,但在这之后,只有注册才算合法的婚姻。
另外,沙林巴希尔说,若父亲是大马公民,母亲是外籍人士,两人没有注册婚姻,那么孩子会随着母亲成为外籍孩子,若孩子未来要成为大马公民,那么就有很大的问题。
他说,若父母都是大马人却没有注册婚姻,孩子出生后将跟随母亲姓,父亲一栏则是空着。只要孩子在本地出生,未来仍可成为大马公民,一样享有本地公民的权益。
“倘若一对男女没有正式注册,孩子也不会是男方合法孩子,而是会被定义为非婚生的孩子,或俗称私生子。
“但可通过法律程序申请,补填孩子的父亲名字,唯这名父亲仅是‘生理父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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