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俯首認罪 醉毆妻兒監3月 | 中國報 China Press

青年俯首認罪 醉毆妻兒監3月

(吉隆坡21日訊)1名有犯罪前科的印裔司機,因醉酒后打傷妻子及11歲孩子,及趕他們出家門,今日在推事庭面對2項控狀時俯首認罪,遭判處監禁3個月。



被告格文達沙米(41歲)被控在本月17日下午4時左右,于冼都區一間住家內致傷妻子帕拉美斯娃麗(36歲,家庭主婦)和11歲兒子,因而牴觸了刑事法典第323條文(蓄意傷人)。

此條文最高刑罰為監禁2年及罰款達2000令吉或兩者兼施。

被告在推事問及打妻子原因時說,因當天醉酒,加上回家后見妻子沒有做家務,一氣之下才動手打她。



沒有代表律師的被告,向推事潔希卡戴蜜斯求情時說,以他目前的收入無法提交罰款,右手也曾經斷過,是傷殘人士,希望推事可以輕判。

被告曾在2006年曾有涉嫌毒品的前科,今日被控上推事庭,妻子沒出席旁聽,推事認為被告妻子未做出原諒被告的準備。

推事隨后宣判被告致傷妻子監禁2個月,致傷孩子監禁1個月,但被告被判入獄2個月及1個月的刑罰,須分開執行,即須入獄3個月。

推事希望這段時間被告可以好好反省,為了家庭務必成為一個更好的丈夫及父親,得到教訓后,確保以后不重犯。

此案主控官為佐迪副檢察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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