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槟城22日讯)“涉嫌向唐氏青年泼热水”案的女嫌犯,明日将在刑事法典第326条文(严重致伤他人)下被控,一旦罪成,,可被判处最高20年监禁,另可加罚款或鞭笞。
西南区警区主任卡马鲁今午在警方媒体群组,发布这项消息。
这起事件发生于本月19日一名患有唐氏综合症的33岁青年,在位于槟岛峇六拜I-Park公寓乘搭升降机时,突然遭一名华裔女子当面泼热水,造成身体正面和背面烫伤。
事后,该名女嫌犯是在当天晚9时12分,在返回家时遭警方逮捕,并延长扣留至本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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