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2日讯)虽然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相信Tanore金融公司于2013年把总值6亿8100万美元的款项,汇入其大马伊斯兰银行个人户头是沙地阿拉伯王室提供的“捐款”,但他之后把当中的6亿2000万美元,汇回该公司的银行户头,因为他对其个人户头存有巨额感到不安。
反贪会查案官诺艾达高级监察官证实,纳吉曾在接受反贪会录供时,说明上述公司从新加坡安勤私人银行户头把6亿8100万美(按当年汇率为20亿8147万6926令吉)款项,汇入他在大马伊斯兰银行曾设有尾数为“694”的个人户头。
她指出,纳吉解释自己在2013年举行的第13届全国大选落幕后,把当中的6亿2000万美元(按当年汇率为20亿3435万令吉)款项,归还给Tanore金融公司,是因为他已不再需要用到那笔钱,也为了避免招致外界就其户头内存有巨额而对他抛出的指控。
纳吉被控25项涉及一马发展公司(1MDB)逾亿令吉资金遭挪用的滥权和洗黑钱控罪案件,今日在高庭续审,第49名控方证人诺艾达在接受辩方律师丹斯里沙菲宜盘问时,这么说。
沙菲宜接着询问她,纳吉是否也曾向反贪会说明虽然上述款项是“捐款”,但他对其个人户头存有巨额款项感到不安,因此这也是他归还这笔款项的原因?
诺艾达答说:“是的。”
武吉阿曼商业罪案调查局反洗黑钱罪案调查组副主任胡维铭助理总监于2023年10月12日出庭供证时说,纳吉的户头于2013年3月22日至4月10日期间,获得的上述汇款其实是源自1MDB的子公司,即1MDB全球投资有限公司当年通过发行债券所得的部分资金。
纳吉会国王获承诺
相信沙地王室汇巨款
诺艾达指出,纳吉在2015年接受反贪会录供时,曾供称自己之所以相信其大马伊斯兰银行户头所获汇款是沙地阿拉伯王室提供的“捐款”,是因为他曾在沙地阿拉伯拜见该国国王阿都拉,并获后者承诺将给予“捐款”。
她证实,反贪会曾2次录取纳吉的口供,即分别是于2015年和2018年。
她说,反贪会于2018年9月19日下午4时,开始录取纳吉的口供,直至隔天早上8时10分,而纳吉是于2018年9月20日,因此案被提控上庭。
她证实,反贪会官员于2018年录取纳吉的口供时,已逮捕后者,而根据当年的这份书面口供内容,该会官员并没询问纳吉是谁陪同他在沙地阿拉伯,拜见阿都拉国王。
她供称,虽然负责录取口供的官员没询问纳吉上述问题,但纳吉在过程中有机会可自辩,而仔细地向反贪会解释关于上述会面一事。
“我们没有为纳吉设限,若上述会面一事属实,纳吉有机会可在接受录供或在我们(反贪会)逮捕他后,详细告知反贪会官员关于有关事宜,但他没有讲解在沙地阿拉伯举行的有关会面(细节)。”
以为是沙地王室“捐款”
纳吉不知是1MDB资金
沙菲宜指出,纳吉为此案提出的抗辩是他当年完全相信其大马伊斯兰银行个人户头所获汇款,并非源自1MDB的资金,而是来自沙地阿拉伯王室的“捐款”。
他在盘问诺艾达时说,这是因为纳吉曾在沙地阿拉伯拜见该国国王阿都拉,我国随团官员包括外交部前部长拿督斯里阿尼法阿曼、首相署前部长拿督斯里惹米基尔及大马驻沙地阿拉伯前大使拿督赛奥马。
因此,他在诺艾达证实她没录取上述官员的口供后,询问她为何没这么做。
诺艾达解释,纳吉在反贪会调查此案时,没有提及上述3人,这3人最终是在纳吉被控挪用SRC国际私人有限公司4200万令吉资金的案件出庭供证。
“我阅读他们的证词后,发现证词有几处矛盾,作为此案查案官,我当时认为没必要录取他们的口供,控方也没进一步指示我录取这些证人的口供。”
无法录取“王子”口供
不能鉴定捐款信真伪
诺艾达证实,纳吉曾于2015年,把名为“沙勿阿都阿兹王子”致函他的4封“捐款信”交给反贪会,反贪会官员当年曾为此前往沙地阿拉伯,以鉴定信函的真伪。
她说,反贪会官员当年无法录取上述“王子”的口供,因为根据沙地阿拉伯王室礼仪,该国王子享有豁免权,因此是由代表律师莫哈末科曼接受反贪会录供。
“据我所知,反贪会团队回国后申诉不满,因为无法亲自录取有关‘王子’的口供。”
此案将于周二(23日)续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