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溪龍皇冠城第9區商業中心 泊車收費制展延落實 | 中國報 China Press

雙溪龍皇冠城第9區商業中心 泊車收費制展延落實

(加影27日訊)基于多項技術性問題未解決,加影市議會決定展延落實雙溪龍與皇冠城第9區商業中心泊車收費措施,直到市議會另行通知為止。



民主行動黨加影市議會黨鞭黎濰裮說,由于負責管理泊車收費的私營化公司未在商業中心安置任何繳費機、沒公布出售泊車固本的代理、皇冠城第9區商業中心單向道計劃未落實及泊車格不清楚等技術問題未解決,今早他與市議會主席沙尤迪進行交流,后者同意收費喊卡的做法。

他說,市議會認為,皇冠城商業中心許多泊車格已看不清楚,而且單向道計劃工程還未完成招標,因此現階段不適合收費。

他今日受記者詢問時強調,市議會落實泊車收費措施主要是為了解決商業中心雙重泊車問題,若駕駛人士自律,即無需執法與收費。



他指出,根據現有條例,市議會若要在泊車場執法,這些泊車位就必須在憲報上頒布為收費泊車位。

“換言之,要解決雙重泊車問題,泊車就要收費。”

他指出,皇冠城第9區商業中心將在3個月內落實單向道計劃,市議會將在這幾個月收集商民意見,再研究如何落實泊車收費措施。

加影市議會早前在皇冠城第9區商業中心掛橫幅通知居民,商業中心從7月15日至10月14日試驗性落實單向道計劃,同時公布皇冠城第9區商業中心及雙溪龍商業中心將從8月1日起落實泊車收費,每小時收費50仙,引起部分居民不滿。

私人公司獲80%泊車收入
國陣時期解約須賠千萬

無拉港州議員黃田志揭發,國陣政府在2001年與目前管理泊車收費的私營化公司所簽署的合約,只照顧私營化公司利益,私營化公司與市議會的泊車收入為八二分賬,市議會若要解約,必須賠償1000萬令吉。

他指出,這項收費合約為期20年,直到2020年為止,是項惠及朋黨利益的收費計劃。

他將在周一致函給州政府,要求州政府重新檢討這項合約內容。

根據合約,市議會在2001年出租管轄區內的1864個泊車位給有關私營化公司,每個泊車位每月租金15令吉29仙。

他說,實際上每個泊車位每天可收4令吉泊車費,每月(以一個月26天計算,周六周日除外)收入可達104令吉,但私營化公司只是付給市議會15令吉29仙,市議會收益不超過20%。

“市議會最終的目標是希望可以取回管理權,自己管理泊車場,若泊車收費100%由市議會收取,市議會可以做更多提升工作,駕駛人士也比較愿意付費。”

他周一在服務中心召開記者會時,這么指出。

出席者包括行動黨上議員占德拉、加影市議員梁超胜及李森梅。

2011年已中止附加合約

占德拉說,市議會在2001年與私營化公司共簽署兩份合約,一份是收費合約,另一份是說明泊車罰單收益七三分賬的附加合約,即任何有關泊車的罰單,私營化公司獲70%收益,市議會僅獲30%。

他說,民聯政府在2011年已中止這份附加合約,從2012年起,所有罰單收入已歸市議會所有,收費合約卻受限于賠償金。

“根據合約,市議會將在今年8月之后,把管轄區內現有的6537個泊車位列為收費泊車位,一旦落實收費,私營化公司每年可多得695萬令吉收益,市議會僅得119萬令吉。”

根據合約,市議會即將列為收費泊車位的建議地點
地點 泊車位(個)
雙溪龍鎮 1,100
皇冠城 1,500
加影美景坊(Metro Point) 305
萬宜新鎮第15區 513
萬宜新鎮第4區 337
萬宜新鎮第8區 380
萬宜新鎮第9區 302
萬宜新鎮第7區 766
萬宜新鎮美丹PB路 1,327
總數 6,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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