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6日讯)前首相敦马哈迪指出,随着联邦法院驳回前总检察长丹斯里莫哈末阿班迪,就起诉行动党元老丹斯里林吉祥诽谤诉讼所提出的上诉准令申请,这意味着他在2018年终止阿班迪总检察长职务的决定是正确的。
他说,从高庭开始,到上诉庭至联邦法院,所有7名法官都一致认为,阿班迪没有履行作为总检察长的职责。
马哈迪今日发文告说,阿班迪随后起诉政府,并将他列为答辩人,因为阿班迪指控他非法终止其服务,并指他对阿班迪不友善。
“这就是为什么我不同意政府在2022年同意和解阿班迪因被解雇而提起的诉讼,因为我被告知这涉及巨额赔偿。”
联邦法院周二驳回阿班迪,就上诉庭驳回他起诉林吉祥诽谤的诉讼,寻求上诉的准令申请,并谕令阿班迪向林吉祥支付3万令吉堂费。
马哈迪说,上诉庭去年的判决称,尽管阿班迪有权指导调查并毫无畏惧地起诉相关人士,但他试图通过在任期间的各种努力来阻碍和阻挠调查,以掩盖一马发展公司(1MDB)丑闻。
“法官说,当阿班迪突然决定停止调查(1MDB丑闻)时,这强化了公众对他掩盖事实的看法。
“法官也说,阿班迪没有提供任何证据支持他的说法,即他没有在丑闻中‘协助和教唆’纳吉。”
他补充,这意味着,他在2018年担任首相时终止阿班迪总检察长职务的决定是正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