槍殺銀行職員 印尼人死刑 | 中國報 China Press

槍殺銀行職員 印尼人死刑

(布城29日訊)上訴庭今日維持高庭裁決,2年前槍殺大馬銀行女職員諾阿玆達的印尼籍被告勞德阿迪拉西拉的死刑判決。



以上訴庭法官拿督阿茲亞阿里為首的三司,今日一致駁回被告上訴,維持高庭判決。

阿茲亞阿里指出,上訴庭認為此案所有的據顯示,被告的確犯了殺人罪名,因此高庭的判決無誤。

他說,被告第2項控狀,即有預謀的使用氣槍搶劫,致死諾阿玆達,同樣維持死刑判決。



另外二司是拿督阿馬迪阿斯納威和拿督阿都拉曼。

勞德阿迪拉西拉是在2013年11月19日被控上庭,面對2項殺人控狀,即于10月23日傍晚6時至6時半間,在雪州梳邦再也USJ Sentral第2路的大馬銀行內,有預謀的使用氣槍搶劫,並致死諾阿玆達,以及在相同日期、時間和地點,殺害諾阿玆達。

2014年8月8日,莎阿南高庭經過審訊后,裁決勞德阿迪拉西拉罪名成立,判處死刑。

勞德阿迪拉西拉案發時,趁2名銀行女職員打開保險庫點算時,朝其中一個女職員諾阿茲達的頭部開槍,趁亂搶走42萬令吉現款后騎摩哆逃離現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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