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坡30日讯)被控性侵儿童的佛门法师释照亮,针对两年前法庭裁决释放不等于无罪(DNAA)提出上诉,并获得高庭批准。
被告通过代表律师尤金玉(译音)要求法庭判他无罪释放(AND),麻坡高庭法官苏利亚古马今日在控方没有提出反对的情况下,批准被告这项庭令申请,这意味还了被告“清白”,不会在法庭记录留下污点。
原名曾国宝的释照亮法师,现年56岁,他于2019年1月15日被警方逮捕。他因抵触2017年性侵儿童法令14(a)条文,面对4项涉及性侵3名少年的控状,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不超过20年和鞭笞。
释照亮法师在2020年6月7日被判表罪成立,须出庭答辩。
释照亮法师于2022年审讯时,在受害人不愿继续供证情况下,主控官劳拉阿兹曼撤回控状,昔加末地庭法官判处他被释放不等于无罪(DNAA)。
沉寂了两年后,释照亮法师于今年4月5日,通过代表律师尤金玉入禀麻坡高庭,提出庭令申请,要求法庭判他无罪释放(AND),并获得高庭批准。
活跃于我国佛教界的释照亮法师,于2019年1月16日遭未成年的佛学班学生报警指控涉及猥亵行为,在森美兰州武吉不兰律一间寺庙遭警方逮捕,此案当时并轰动全国。
此案主控官布特拉副检察司。
相关新闻>>◤法师涉性侵儿童◢ 释照亮揭撤告条件 扣查期间遭勒索500万
相关新闻>>◤法师涉性侵儿童◢ 今午最新 释照亮性侵少年案 表罪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