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莎阿南30日讯)3名男子,包括一名关税局官员涉嫌收取总计8600令吉贿赂,他们今日在地庭面对24项控状,但他们皆不认罪。
3名被告分别是37岁的莫哈末纳斯里扎尔、54岁的马祖基和38岁的阿末沙米鲁丁在通译员分别念出控状后,在法官阿旺克里斯纳达面前,表示不认罪。
莫哈末纳斯里扎尔被控5项控状,他被指在2017年1月25日至2019年6月1日期间,分阶段收受5次贿款,共1150令吉;马祖基则被控10项控状,被指在2018年4月19日至2023年4月4日期间,收取2900令吉贿款。
阿末沙米鲁丁则被控9项控状,被指在2017年5月31日至2019年4月2日期间,收取4550令吉贿款。
他们被指在吉隆坡国际机场第一航站楼、第二航站楼和沙叻丁宜新镇的银行分行犯下罪刑。
他们被指通过线上汇款方式,从一名38岁的公司持有人那里收取贿赂,作为让该公司货运罗厘可不经检查,从吉隆坡国际机场货柜中心驶出的报酬。
他们是在2009年反贪污委员会法令第17(a)条文下被控,并可在相同法令第24(1)条文下治罪;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最高20年及罚款最低1万令吉或5倍贿金,视何者为高。
法官随后允许莫哈末纳斯里扎尔以8000令吉,以及马祖基和阿末沙米鲁丁各以1万令吉和1名担保人保外候审,附加条件为提交护照给法庭、每个月到布城反贪会总部报到,以及不得联系或打扰证人。
法官将莫哈末纳斯里扎尔和马祖基的案件定于7月25日过堂,阿末沙米鲁丁的案件则定于7月11日过堂。
本案主控官是莫哈末阿菲夫和马兹亚副检察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