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14反對黨州議員 起訴前鋒報誹謗 | 中國報 China Press

森14反對黨州議員 起訴前鋒報誹謗

(芙蓉8日訊)森州反對黨14名州議員,針對《馬來西亞前鋒報》的新聞報導,指他們在州議會沒對森州最高統治者施政御詞作出表決,是“無禮?”一事,正式入稟芙蓉高庭,起訴該報誹謗。



14名起訴人,包括11人來自民主行動黨,3人是來自公正黨,他們昨日通過“余李律師樓”入稟芙蓉高庭,把《馬來西亞前鋒報》列為答辯人。

14名起訴人是針對《馬來西亞前鋒報》于今年4月23日刊登有關森州立法議會的報導,指反對黨議員沒有在感謝森州最高統治者施政御詞作出表決,是“是無禮或不成熟?”,而決定作出起訴。

指不表決並非無禮



行動黨森州主席陸兆福今日在記者會上說,反對黨14名州議員經過討論,覺得有關新聞報導不但對他們構成誹謗,更羞辱他們。

他說,在一個民主議會,不論是國州議員都有權力表決與否,當天他們不表決,是因為森州最高統治者的施政御詞,其實就代表著州政府的政策,當中一些政策是他們不贊同的。

“包括森大臣宣佈森州政府將實行50%土著固打制的房屋政策,這是我們不同意的,所以才沒有對森州最高統治者施政御詞動議作出表決。”

“我們不表決,不代表我們不尊重森州最高統治者,我們並非無禮。”

他說,他們是在昨日入稟芙蓉高庭,在入稟書裡要求《馬來西亞前鋒報》作出賠償,但沒列明賠償數額,並交由法庭評估決定。

出席記者會者包括謝琪清、P古拿、瑪麗約瑟芬、周世揚、蕭金良、阿魯古馬、余李律師樓的李凱業律師等。

陸兆福:前鋒報不認誹謗

陸兆福指出,入稟法庭前,他們在6月29日已致函《馬來西亞前鋒報》,要求對方在7天內撤回新聞標題及登報道歉,但該報在7月10日才回函,指會作出回覆。

他說,直到周五對方才寄來一封信函,指該報的新聞報導是依據事實報導、是公正評論、沒有惡意、公眾感興趣的,以及不承認具有誹謗成分。

他說,其實反對黨議員並非第一次在森州議會裡不表決,之前遇到一些動議,他們也沒有參與表決,只是保持沉默,這在國會也是一件平常事。

此起訴案件是通過森州行動黨法律局和“余李律師樓”處理,合共9名律師,並以李凱業律師為首。

起訴人在入稟書列出,答辯人(馬來西亞前鋒報)于今年4月23日的封面及第3頁的新聞報導,對起訴人構成誹謗。

14名森州反對黨起訴人

★行動黨
真納區州議員陸兆福
武吉甲巴央區州議員謝琪清
新那旺區州議員P古拿
蘆骨區州議員歐陽丁清
萬茂區州議員葉耀榮
沉香區州議員吳金財
勒巴區州議員威拉班
拉杭區州議員瑪麗約瑟芬
馬口區州議員周世揚
羅白區州議員蕭金良
汝來區州議員阿魯古馬

★公正黨
小甘密區州議員阿敏努丁
朱湖區州議員蔡同財
波德申區州議員拉威


*本網站有權刪除或封鎖任何具有性別歧視、人身攻擊、庸俗、詆毀或種族主義性質的留言和用戶;必須審核的留言,或將不會即時出現。
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