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城16日讯)首相署(法律及体制改革)部长拿督斯里阿莎丽娜指出,政府正在考虑修正刑事法典,为网络霸凌罪制定具体和特殊的条款。
她说,尽管现有法律包括刑事法典、1998年通讯和多媒体法令和1997年电脑犯罪法令中有多项规定,但政府发现现有规定并未明文规定“网络霸凌”罪。
“因此,很明显,法律在这个问题上存在空白。因此,现有犯罪条款下的犯罪要素除了可能是造成这种情况的原因之一之外,还使得调查和起诉变得困难。”
她指出,公众对网络霸凌问题掉以轻心,导致这个问题持续普遍存在。
阿莎丽娜今日发表文告说,拟议的修正案除了对“网络霸凌”一词进行解释外,还将在大马将网络霸凌具体归类为犯罪行为。
她说,随着刑事法典的拟议修正案,法律事务组将审查和修订刑事程序法典,以确保网络霸凌犯罪条款得到有效执行。
此外,她透露,政府正在完善拟议起草新法案的政策,主要目的是提高网络服务提供者对网络安全问题的责任水平,特别是涉及儿童受害者的有害内容。
“拟议起草的这项新法案,还将赋予当局新的权力,透过与线上服务提供者的密切合作保护所有网络用户,特别是儿童。”
阿莎丽娜透露,法律事务组将为线上服务提供者制定明确的规范、工作流程和机制,以便当局进行预防行动,并概述线上服务提供者的责任和角色。
她说,为此,法律事务组将与通讯部和数码部合作举办一次全面交流会,以便考虑所有利益相关者的意见和回馈,以确保所有拟议的修正案得到实施效果显著,满足国家需求。
她也就原名拉结丝瓦莉的印裔女网红“爱莎”因受网络霸凌而自杀一事致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