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認蓄意傷人罪 3華青各罰款1800令吉
3名涉及在劉蝶廣場毆打偷手機巫裔青年的華裔男子,今日被控蓄意傷人罪時承認有罪,個別罰款1800令吉。
3名被告分別是Low Leong Seng(29歲)、 Eric Chan Weng(23歲)以及 Soo Weng Hing(26歲)。如果無法償還罰款,他們就必須坐牢2個月替代。
上個月14日,22歲的沙魯安努亞被控於本月11日下午4時47分,在武吉免登劉蝶廣場底樓的Techasia Boutique手機店,偷走價值800令吉的黑色聯想S860手機,牴觸刑事法典第380條文(建築物內偷竊)。一旦罪成,最高刑罰是監禁10年及罰款。
攝影:楊淦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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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蝶廣場騷亂案”;警方除了提控涉嫌偷手機嫌犯和今日提控涉嫌傷人的3名華裔男子,也矢言繼續調查涉及這起騷亂的其他嫌犯,不排除完成調查報告后,將會有第三輪的提控!
吉隆坡副總警長拿督劉豐順指出,一旦調查報告顯示證據確鑿,警方將扮演好執法者的身分,依據總檢察署的指示提控其他涉案嫌犯。
劉豐順今午出席旺沙馬朱警區開齋宴會時,向記者透露,警方針對“劉蝶廣場騷亂案”開了數個檔案展開調查,因此需要時間完成每個檔案的調查報告。
“警方完成調查報告后,將把報告呈給副檢察司,一旦后者認為有足夠證據提控涉案嫌犯,警方將立即提控他們上庭。”
針對在騷亂案中涉嫌毆打包括《中國報》攝影記者等數名新聞從業員及公眾的嫌犯,劉豐順指警方仍在調查此案。
他透露,一旦有人犯法,警方將不會選擇性提控,所有涉案嫌犯在罪證齊全下,將一律被提控上庭。
他也促請媒體及公眾切勿渲染此課題,並給與警方一些時間完成調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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