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我心理有問題 偷拍裙底坐牢10天 | 中國報 China Press

被告:我心理有問題 偷拍裙底坐牢10天

(吉隆坡11日訊)偷拍裙底換來監禁和罰款的代價;日前在吉隆坡谷中城購物廣場偷拍女子裙底的華裔男子,被推事詢問為何要這么做時說:“我心理有問題!”



被告龍朝偉(29歲,譯音)是一名地產經紀。他今日被控上推事庭時俯首認罪,被判處即日起監禁10天,以及罰款6000令吉。

他被控于8月8日約下午6時10分,在吉隆坡谷中城購物廣場內,在1樓往2樓扶手電梯處,偷拍一名21歲華裔女子裙底影片。

被告因而牴觸刑事法典第509(侮辱他人)條文,一旦罪成,可被判處監禁最高5年或罰款,或兩者兼施。



案情顯示,一名華裔女子與友人在使用扶手電梯準備前往2樓時,被告突然站在改名女子身后;女子和友人抵達2樓后,發現被告正使用手機在她裙底偷拍影片。

該女子馬上質問被告:“你在做什么?”,被告隨后向該名女子道歉,並指會刪除影片,要求給他一次機會。

首次犯錯

該名女子的友人立即將被告抓住,在場公眾和保安人員也協助抓著被告;警方過后在被告手機內,發現其他女子的裙底照。

龍朝偉代表律師林章吉向推事阿米娜都求情時指出,被告是首次犯錯,沒有前科也非常后悔。被告認罪后,也節省法庭費用和時間,加上被告收入少于2000令吉。

他說,被告未婚,與家人同住。被告也答應接受心理治療,因此要求輕判。

不過,主控官絲蒂拉娜副檢察司指出,由于此案涉及公眾利益,被告是在羞辱女性尊嚴,這是不能輕視的。

她要求推事嚴厲懲罰被告,並建議即使推事決定輕判,也根據上述條文判以最高判刑。

指後悔對不起女性

“我很后悔所做的一切,對不起每一名女人、女子,我做錯事犯法,我知錯,我認罪,給我一次機會重新做好人。”

推事在聽取控辯陳詞和建議后,詢問被告為何要這么做時,被告回答:“我心理有問題。”

推事隨后說,她考量了所有因素,包括被告認錯,但鑑于此案涉及公眾利益、被告也羞辱了女性尊嚴,因此判處被告即日起監禁10天和罰款6000令吉,或以監禁7個月代替。

休庭后,被告得知本身必須坐牢,在疑是家人安慰下不禁流淚。


*本網站有權刪除或封鎖任何具有性別歧視、人身攻擊、庸俗、詆毀或種族主義性質的留言和用戶;必須審核的留言,或將不會即時出現。
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