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3日讯)联邦法院前首席大法官敦查基说,尽管他在1970年代担任内政部高级联邦律师时权势显赫,但他没有屈服于接受贿赂的诱惑。
他称从父亲阿兹米身上,学会如何成为一名正直的领袖。阿兹米于1968年至1974 年担任联最高法院主席(即首席大法官的前身)。
“我看到我的父亲,把一个给我们送食物的人打发走了,当时物资匮乏,食物是很珍贵的。
“后来,我从叔叔那里得知,原来这个人隔天就要出庭受审。”
查基是于今日出席全国人力资源领导力论坛,在发表主题演讲时这么说道。
他说,在司法职业生涯不断晋升的过程中,正直和诚实的教训一直伴随着他,他拒绝了担任律师和联邦法院法官时被要求做的几件事。
他回忆说,有一次有人送给他一幅画,附有收据;在收到礼物后,查基说,他给寄件人写了一封礼貌的信,让司机把画退还了。
查基还说,曾有认识的人试图请他帮忙打官司,他总是回答说:“别这样对我。你是在侮辱我。”
当他担任内政部高级联邦律师时,一位官员甚至给了他一捆用报纸包着的钞票,以此考验他。
他说,曾有负责就各种问题向部长提出建议的联邦律师和内政部官员告诉他,他们本来可以赚很多钱(通过接受贿赂),但他们为自己是诚实的人,感到自豪。
查基在演说中也赞扬前首相敦胡先翁和敦拉萨,称他们都是正直的政治领袖。
他说,胡先翁用自费去英国参加孩子的毕业典礼;敦拉萨则用自己的钱,支付孩子的学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