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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执后推妻落山沟 狠毒丈夫控企图谋杀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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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沙16日讯)在东西大道发生争执,将妻子推落山沟的商人,今日在江沙法庭被控企图谋杀与刑事恐吓两项罪名,惟皆不认罪。

法官罗海达不批被告保释,此案押至9月19日过堂,且被告每个月必须前往警察局报到。

来自吉打州华玲的被告莫哈末阿祖安(39岁)被押入与带离江沙地庭时,皆神情自若,非但没有闪避摄影记者镜头,甚至还向拍摄的媒体道谢。

(视频拍摄:梁展维)
被告带离江沙地庭时,皆神情自若,非但没有闪避摄影记者镜头,甚至还向拍摄的媒体道谢。

被告聆听控状后,表示不认罪,主控官莫哈末弗都斯要求法官拒让告保释,因为此案受害者是被告太太,若是获准保释,也要求提高保释金,包括2万令吉(企图谋杀)及1万令吉(刑事恐吓)。

来自国家法律援助基金会(YBGK)的被告代表律师赫妮苏拉雅,则指被告每个月只有2000令吉收入,且有5名孩子养育,希望减少保释金;不过,法官罗海达经过深思后,拒绝让被告保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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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东西大道发生争执,将妻子推落山沟的商人,今日在江沙法庭被控企图谋杀与刑事恐吓两项罪名,惟皆不认罪,不获保释。

根据第一控状,被告于7月27日凌晨4时至5时之间,在东西大道31.2公里路旁企图谋杀妻子诺蒂雅娜(32岁),导致妻子受伤,触犯刑事法典第307条文;罪成将会被判最高监禁10年,若是有造成受伤则是监禁20年刑罚。

第二控状则指被告于7月26日在南北大道前往霹雳州江沙方向时,在丰田VIOS轿车内曾恐吓妻子诺蒂雅娜(32岁)欲杀死她,因此触犯刑事法典第506条文;判处最高可达7年监禁、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上述案件于上个月27日发生,警方当天约下午2时接到公众投报,指有一名32岁巫裔女子在东西大道31.2公里处受伤,女子过后由救护车载往宜力医院救治。

根据警方初步调查,事主前一晚下午约5时30分跟随39岁的丈夫从吉隆坡回家乡,过程中两人发生争吵,丈夫拿出一把刀做态威胁,事主尝试逃出车外,可是被丈夫拖回车内继续行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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