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城28日讯)从9月2日起,航班如果延误超过5小时,而乘客不愿继续行程,航空公司就必须提供全额退款的选择。
交通部长陆兆福指出,交通部透过大马航空委员会(MAVCOM),修订了大马航空消费者保护守则(MACPC),旨在提供飞行乘客更好的保护,而新的条例将在9月颁布宪报。
(本报叶原溢摄)
“大马航空消费者保护守则是专门为飞行乘客制定的保护条例,这份守则阐明了航空公司对飞行乘客的义务责任,并为飞行乘客在遇到任何航班问题上,提供了清晰的权利和利益。
“为了进一步维护飞行乘客的权益,大马航空委员会已鉴定了其中数项需要修订的条例。”
陆兆福今午在出席内阁每周会议后,召开记者会宣布其中7个主要的修订,包括基于特殊情况而造成航班中断,航空公司必须根据原付款方式提供退款。
“航空公司也可提供替代的退款选项,例如旅游券或信用积分;不过,乘客有权选择所要的退款方式。”
他说,向消费者退款的期限为30天,取决于乘客付款方式;而强制退还的款项包括燃油附加费、税费和收费,例如离境税、乘客服务费、碳排放费等。
另外,部长也提及,所有已取消航班,必须从预订系统中删除,包括线上和线下旅行社平台,这是为了避免再有乘客购买已取消的航班机票。
他也提到,航空公司受禁要求已登机的乘客下机,而任何因机票超卖而被拒登机的情况,都必须在值机柜台或登机口通知乘客。
“乘客提交投诉的时限,也从原本的1年,延长至2年。”
同时,从2025年1月开始,任何预定起飞时间(STD)的变更,必须至少在实际起飞前2周通知乘客,除非是由于特殊情况或不可避免的技术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