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笳恩:婚姻與同性戀 | 中國報 China Press

曾笳恩:婚姻與同性戀

美國聯邦最高法院最近以5:4的投票結果裁定,宣告同性伴侶婚姻在全美50州皆合法。



依個人見解,我們不能將同性戀定罪,但也不能給予同性戀法定婚姻地位,因為在傳統上,婚姻(marriage)一詞,必須符合4個基本定義。

第一,必須是男人和女人的關係;第二,需與繁育系統相輔相成;第三,關係包含自然性行為;第四,孩子可清楚辨別父母的身分。婚姻和這些元素息息相關,爸爸和媽媽的性別特征必須清晰明了。

但是,在同性婚姻下,孩子無法清楚辨明父母的不同,因為性別特征沒有分別,“婚姻”定義強調性別的不同,是男性與女性的結合,因此異性戀結合的婚姻一詞,必須專屬于一男一女的異性戀,而非同性戀。



另外,從孩子角度來看,異性戀家庭的孩子,在父愛和母愛呵護下正常長大;同性戀家庭領養的孩子,擁有兩個父親或兩個母親,這對孩子的自然成長會造成心理的負面影響。

孩子只能稱同性家長為監護人,而不是領養父母,以免造成孩子性別混亂,甚至家庭觀念混亂。

不支持不代表歧視

畢竟,男性和女性的生理特征不同,正常孩子需要男女結合的家長伴隨成長,同性家庭成長的孩子注定會不一樣,因為婚姻除了情感上的愛情,還包含正常的生理性需求。

現代社會提倡自由主義,使人們無法100%生活在傳統環境,也無法生活在100%自由主義的社會。

當代人們在傳統與自由的拉扯中交戰,例如當有類似議題出現爭論時,在傳統宗教的思想長大的基督徒,也同時生活在自由主義社會,使對價值觀的看法重疊,也由此沒有絕對肯定的立場。

不過,如果過于強調自由,未免過于自我中心,隨時走向極端。

如果同性婚姻賦予法定地位,那么多元伴侶婚姻如一夫多妻或一妻多夫,又如何定義他們這類的關係?是不是也可以擁有與傳統婚姻一樣的法定地位?

不支持給予同性戀婚姻法定地位,不代表歧視同性戀。總的來說,同性關係的本質和異性戀本質不一樣,同性戀者可以選擇性取向,但他們結合的關係本質,與“婚姻”一詞的概念不同。

行動黨士都蘭區州議員


*本網站有權刪除或封鎖任何具有性別歧視、人身攻擊、庸俗、詆毀或種族主義性質的留言和用戶;必須審核的留言,或將不會即時出現。
1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