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6日讯)马华妇女组总秘书陈君儿呼吁政府,对校巴司机在社交媒体上分享小学生照片和视频的行为,采取严厉法律对付行动。
“如果疏忽照顾孩子,甚至将孩子的不当照片上传到社交媒体平台,这些行为都可能构成犯罪。”
“我们呼吁政府,援引2001年儿童法令第15(2)条文采取行动,因为学生是未成年人,理应受保护。”
陈君儿今日在马华妇女组有关代表大会举行详情的新闻发布会上,针对记者询问该案件有关看法时,作出上述回答。
马华妇女组主席黄友凤也说,校巴司机一边驾驶一边录制视频的行为,并没有考虑到学生的安全,也属于疏忽驾驶。
“如果他触犯了儿童法令,那么家长或监护人需要报警,警方才能协助彻查。”
她呼吁民众维护自身权益,即使是小学生也需要监护人保障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