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这对情侣前后共洗劫了5名外劳,他们于今日在麻坡第一地庭面控。
此案被告分别为36岁,从事网卖工作的阿都阿兹兹和其38岁的女友嘉米雅娜,他们是于今日在地庭法官娜丽玛面前面控。
第一至第三控状指,2名被告于8月17日下午2时30分至5时之间,在丹绒亚葛斯的一间超市前,结伙在轿车内抢劫3名外劳共620令吉现金、手表和手机。
第四至第六控状则指,2名被告于8月5日早上5时至6时,在峇吉里巴力辛(Parit Zin Bakri),结伙在轿车内抢劫2名外劳的戒指和项链等金饰。
2人共牴触6项刑事法典395条文,一旦罪成,可被判20年监禁以及鞭笞。
2名被告聆听控状后皆认罪,并以需照顾孩子为由,向法官要求保释,法官娜丽玛允准2人以3万令吉和1名担保人条件,保外候审,并择定9月24日过堂。
据悉,2名被告最终因无法缴交保释金,被押回监狱。
案情显示,男女被告是为了买毒品,以外劳为目标结伙打劫,女生负责“招徕”外劳搭车,载到某处后,男被告则掏出“玩具枪,洗劫外劳身上的财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