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向承包商收賄2550 助理經理罰1萬2750監1天 | 中國報 China Press

涉向承包商收賄2550 助理經理罰1萬2750監1天

(新山19日訊)一家食品零售與棕油產品有限公司助理經理,涉嫌向承包商收取2550令吉賄賂金,作為不終止對方合約的酬勞,今日被判監禁一天和罰款1萬2750令吉。



被告莫哈末賈拉尼(54歲),原在Delima Oil Products有限公司擔任助理經理。

他今早在新山地庭,被指于今年2月19日下午1時18分,在巴西古當努沙達邁花園一家餐廳,收取Anip S Enterprise承包商沙希爾(38歲)給予的2550令吉賄賂金,作為續約的酬勞。

被告因此遭反貪污委員會提控,指有關行為牴觸2009年反貪污委員會法令第16(a)(A)條文,同時可在相同刑法第24條文下被判罪,罪成者可被監禁不超過20年,及罰款不少過賄金的5倍,或罰款1萬令吉,視何者為高。



由于被告認罪,其代表律師慕納華卡比爾求情時說,被告目前無業,且育有7名孩子,其中3名仍在大專院校就讀,需靠被告負擔。

法官事后判處被告監禁一天和罰款1萬2750令吉,若無法繳付罰款,則以監禁6個月替代,不過,被告隨后繳清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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