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芙蓉19日讯)警方大规模取缔GISBH公司旗下少儿中心后,其中3名涉嫌猥亵儿童的助教嫌犯,今日在芙蓉地庭一共被控14项触犯儿童性罪行法令的控状,被告们皆否认有罪。
法官允准他们以每项控状1万2000令吉,共16万8000令吉及5项附加条件保释外出,
3名被告分别是莫哈莫哈比诺(21岁,来自雪兰莪加埔)、莫哈莫古纳依斯(20岁,来自森州芙蓉新城阿罗瓦纳英比安),以及阿莫纳斯夫依占(23岁,来自霹雳乌鲁近打)。
首名被告共面对5项控状,分别是4项在2017年儿童性罪行法令14(a)(肢体性侵)条文下和一项14(b)条文下的控状。
至于第2和第3被告,则在2017年儿童性罪行法令14(a)条文下,分别面对6项和3项控状。
3名被告不承认有罪后,主控官努鲁巴琪斯建议法官以每项控状3万令吉保释金、禁止被告骚扰受害者、每月需到警局报到、交出国际护照、确保每次能按时出庭面审,以及确保执法人员能随时联络他们为附加理由。
法官拿汀苏丽达考量案情后,允准他们以每项控状1万2000令吉保释金保外候审。第1被告所需缴付的保释金总额为6万令吉、第2被告的保释金共7万2000令吉,以及第3被告需付3万6000令吉,另外还附加主控官建议的5项条件。
据控状显示,以上14项指控是于2022至2023年之间,在森州瓜拉庇劳的儿童中心发生;受害者共有5名男童,其中3人属于兄弟关系,年龄介于9岁至11岁。
在上述法令下,一旦罪成,可被判处监禁不超过20年及鞭笞。
3名被告今日并未委任律师,惟他们的父亲及哥哥皆有出席,他们各别以已退休及父母患病等理由,恳求法庭减轻保释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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