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層管理法令之不可能的任務”講座會‧不繳高樓維修費 罪成,要坐牢
(檳城21日訊)不繳付高樓維修費,一旦罪成,隨時要坐牢!
檳州房屋委員會主席佳日星說,2013年分層管理法令生效后,分層管理仲裁庭非但被賦權提控不繳付維修費的屋主,甚至有權判處監禁刑罰。
他今午主持由檳中華總商會(產業發展、建築及管理組)主辦的“分層管理法令之不可能的任務”講座會后,這么說。
他指出,該法令下第78和79條文,賦予分層管理仲裁庭提控及判處權限,不繳付維修費者可被罰款最高5000令吉或3年監禁,或兩者兼施。
“要是繼續不繳付,仲裁庭可每天追討50令吉罰款,且此法令不受時效限制法約束,任何時候可追討責任。”
仲裁庭可每天追討罰款
他提到,檳州有60%產業涉分層管理,而大部分高樓都面對拖欠維修費問題。一般的高樓繳付率介于50%至60%而已,意味著只有一半以上,而不是所有人繳付維修費。
他補充,不繳維修費的現象不只發生在私人產業,也發生在州政府的人民組屋,每月120令吉如此低的租金,一樣被拖欠,數額至今達1400萬令吉。
“州政府雖有基金協助維修及保養人民組屋,但州政府不想有人濫用這項福利。問題回到原點,是須提升人民覺醒,讓他們了解法令用意,以及繳付維修費的責任。”
辦巡迴講座講解法令細節
佳日星說,為了教育檳州人民關于此新法令,同時免除監禁刑罰可能造成的恐懼,檳州政府預料在9月首週起,在州內舉辦巡迴講座,加以說明法令細節。
他說,有關法令畢竟還很新,檳州政府相關部門仍對它不熟悉,因此上週開始,房屋委員會已和土地局、建築專員、地方政府等部門開會研究,希望釐清問題,以及找出應對方案。
有關“分層管理法令之不可能的任務”講座會主講者是李金娜律師,出席者包括商會產業發展、建築及管理組主任拿督莊厥成,及籌委會主席拿督黃繼樑等。
州政府刁難還是中央不發准證
佳日星邀房長當面討論
究竟是檳州政府刁難中央房屋計劃,還是中央政府不發廣告准證及發展商執照(APDL)給檳州發展商?檳州房屋委員會主席佳日星,就此邀請城市和諧、房屋及地方政府部長阿都拉曼達蘭一起來當面討論。
佳日星說,房長阿都拉曼達蘭日前在巫統區部大會稱,準備奉陪檳州首長林冠英在房屋課題“遊戲”的談話,顯示對方很幼稚,這不是遊戲,而是應坐下來理性討論。
他今午主持由檳州中華總商會(產業發展、建築及管理組)主辦的“分層管理法令之不可能的任務”講座會后,在記者會發表談話。
州政府3原因不批
他指,房長發表上述談話時,他身在馬爾代夫出席第6屆亞太區3R論壇,房長當時抱怨州政府不批准中央政府部門發展計劃。
“我說過很多次了,州政府不批准一些中央房屋計劃,主要有3個原因:一,這些計劃被發現不是100%可負擔,房價高達一兩百萬令吉。”
他續稱,二,一些計劃位于列作公共用途的地段;三,一些計劃涉及未解決的搬遷問題。
“如果中央機構能符合州政府所有條件,我們一定批准,檳州政府也期待房屋計劃的落實。”
因此他邀請房長來和他當面討論,並指既然巫統檳州主席拿督斯里再納、檳州區域發展機構代表(PERDA)及房屋發展局(JKP),都願意和他討論,並接受解釋,為何房長不能?
“我們有理由(不批准),你(阿都拉曼達蘭)有什么理由不發APDL准證?我沒生氣你,我只要你來和我理性討論。”
他也將正式致函給房長,作出以上邀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