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槟城26日讯)马来西亚旅游局副主席拿督杨顺兴说,现在酒店业是完全市场化的行业, 同时也没有一个法律规定酒店的入住与退房时间,因此,
政府不可能对具体的入住时间、退房时间做硬性规定。
“这也符合当下自由市场的思路,因为酒店不属于管制物品。”
他说,酒店业是有一套行业的生态体系。客人订房前必须已经预先被通知入住/退房,或者知道入住、退房的时间,消费者权做出自己的选择,自己决定选择该酒店与否。
他今日接受Eight FM电台的访问,针对最近出网民指有酒店规定只可以下午4时入住,早上11时退房一事,发表其看法。
他说,一般在客人入住时,酒店具体从几时开始计时收费都会告知顾客,双方实现了口头约定,约定好可以入住,如果无法达到约定,顾客完全可以选择更换一家酒店入住。
“目前各酒店的入住、退房时间等,国内并没有一个明确的行业规定,但我国大多参照国外酒店的管理模式,约定俗成了一些行业惯例,但每家酒店肯定会根据自己的情况有所不同。”
因此,他说,政府不可能针对酒店的入住与退房时间做出硬性的统一规定,肯定是“对行业不好,对顾客也不好”。
他说,各别酒店会针对入住/退房时间的使用作出不一样设定, 如酒店会员优惠,高端房型等。
“这也是酒店同业之间的竞争条件,以及谁能给于客户最佳的服务。最重要是,每个地区的不同酒店,都有自己的本身条件,如酒店是否入住率高、人手是否足够等。”
因此,他说,每家酒店都可依照本身的情况,做出不一样规定。
各酒店对提前入住有不同规定
杨顺兴说,一般上游客在谘询预订酒店时发现,各个酒店对于提前入住有着不同的规定。
“我们要了解为何酒店要对客人的入住时间有限制?因为酒店的主要功能就是住宿,客人凌晨入住的话,其实已经使用了这个功能,酒店需要承担清洁、人力服务等成本。”
他说,酒店房间的入住率一般是按照“间/夜”来算的,也就是说按“一间房一夜”来销售,同时,酒店需要留出一定的时间打扫,不可能做到点对点入住。
“理论上似乎凌晨12时到中午12才算是一天,但酒店主要功能是夜间住宿,所以酒店不按天算,而是按间/夜来算。一般客人上午早点到,第二天中午12时后晚一点退房,酒店也不会多收钱。”
同时地,他说,若客人晚上才入住,第二天按时退房,酒店也不会退钱。
可以有弹性但不能没标准
杨顺兴说,酒店入住的惯例可以有弹性,但不能没有标准,这样才可以保证酒店的正常经营。
“规矩对所有客人都是公平的,没有了规矩,酒店经营秩序混乱,对后续入住的客人才是不公平的。 ”
“我们要明白酒店的入住/退房的时间,还是以酒店管理和营运为准,这主要是酒店需要时间进行打扫和整理卫生。”
他也说,大马旅游部或旅游局是有官方渠道或投诉机制,供游客反馈类似的问题,当局会针对不同的个案进行调查投诉是否合法或者合理,政府都会以开明聆听意见各界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