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9日讯)尽管财政部长拿督斯里安华已指示部门秘书长拿督佐汉,正式发出公函给拉曼大学(优大)教育基金会,豁免有关“积欠”的8300万令吉税项和罚款;然而,从2024年课税年开始,优大仍需缴税。
财政部也规定由明年1月起,拉曼大学(UTAR)和拉曼大学教育基金会(UTAREF),必须作为两个独立实体运作,且必须各自拥有独立的账目审计。
财政部根据1967年所得税法令第127(3A)和44(6B)条文,授予优大2017年至2023年所得税豁免,确保优大在此期间不需缴纳税款,但从2024年课税年开始,它则需要缴税。
“马来邮报在线”看到一封由佐汉、志期为今年10月8日,致给优大教育基金会主席丹斯里石清霖医生的信函,已取消了该校积欠内陆税收局、加上最高45%罚款,总额超过8300万令吉。
报导说,随着政府这项决定,暂时解决了优大欠税的问题。
不过,优大的所得税豁免,在1967年所得税法令第127(3A)和44(6B)条文下,限期仅是从2017至2023年,这意味该大学从2024年课税年开始,需要缴税。
此外,据悉,在相同法令下的第44(6B)条文,优大教育基金会虽然获准从2025年1月1日至2029年12月31日,享有5年的豁免税务,唯这仅限教育用途。
另外,财政部规定,从2025年1月起,优大和优大教育基金会,必须作为两个独立实体运作,且必须各自拥有独立的账目审计。
报导说,优大教育基金会要求以基金会为单一实体管理优大的请求,还未获得批准,因此需要在法律上,继续维持为2个机构的独立实体。
这意味着,如果到时优大仍申请不到免税地位,它还是会被课税;因为它并无法享有优大教育基金会的免税优惠。
消息指出,交通部长兼行动党秘书长陆兆福昨日在内阁会议上主动提起这课题,安华随后拍板,决定豁免优大被追讨的税款和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