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1日讯)移民局提醒民众,若要申请更换损坏或补办遗失的护照,他们可携带指定文件到任何移民局柜台提出申请,但特定年龄人士则必须要缴付罚款。
该局透过面子书张贴的图表指出,民众若是因为遗失,或因天灾或火灾而申请补办或更换护照,需提呈报案纸以及大马卡,若申请者为18岁以下人士则必须提呈他们的报生纸以及父母的大马卡。
若是没大马卡者,则需向移民局提呈临时身分证提出申请,至于那些在外国工作者,则可提呈所在国家雇主所发出的确认书,以及在入境时获发的紧急护照。
不过,移民局也张贴了遗失护照者所要缴付的罚款,当中13岁至59岁人士除了支付200令吉护照费用外,他们所要缴付200令吉罚款,第二次遗失护照罚款500令吉,第三次罚款1000令吉。
12岁以下,以及21岁以下出国留学学生的护照价格是100令吉,他们所要支付200令吉罚款、第二次遗失护照罚款500令吉,第三次罚款1000令吉。
至于60岁以上者只需支付100令吉的护照费用即可,无需缴付任何罚款,而在2008年残障人士法令第24条文下向有关当局注册者,则不会征收任何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