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8日讯)为了鼓励首购族购买房屋并提高可支配收入,政府建议为个人或联名持有的首间房屋贷款利息,提供最高7000令吉的个人税务减免。
首相兼财政部长拿督斯里安华指出,购买售价不超过50万令吉的住宅房产,房贷利息可享有高达7000令吉的个人税务减免。
购买售价介于50万至75万令吉的住宅房产,可享有高达5000令吉的税务减免。
要享有减免,必须符合4项条件,其一是有关住宅房产不可带来收入;其次,有关房屋买卖协议,必须在2025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期间执行。
第三,个人可连续3个税年享有这项房贷利息税务减免,从支付房贷利息的第一年开始算起。
第四,同一间住宅房产,可由两人或以上根据利息支付比重享有减免。
这项建议的有效日,是2025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期间。
在这之前,政府曾针对2009年3月10日至2010年12月31日期间执行的房屋买卖协议,提供为期3年的个人所得税减免,符合资格的大马人与居民,每年最高可享有1万令吉的房贷利息减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