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29日讯)称投资300元(990令吉)可赚2000元(6600令吉),20岁青年以高回报的投资和转售手机设骗局,还用他人户头接收赃款,让包括自己同学、好友和女友等4人上当。
现年20岁的陈国伟(音译)面对6项欺骗罪,他昨天承认其中3项,余项交由法官下判时纳入考量。4名受害人包括被告的中学同学、当兵好友以及当时的女友。
案情揭露,第一名受害人是被告当兵时认识的朋友。去年7月31日,被告通过Telegram联系对方,称只要对方投资300元,就能获得2400元的回报。在扣除被告从中抽取的400元佣金后,对方可赚2000元。
朋友于是转了300元给被告,被告称8月1日对方就能拿到2000元。怎料日子到了,朋友钱却没收到,被告也不回复信息。
去年8月,被告骗第二名也是身为他朋友的受害人,说对方若分期付款购买手机,再把手机交给他,他就能以高价转卖,让对方赚钱。
第二名受害人尝试购买手机却不成功,被告便改变策略,介绍他”投资计划”,让他把600元(1980令吉)转进指定的银行户头,当晚就能拿到利润。
当晚,受害人没拿到任何利润,被告谎称付款程序拖延,接着骗对方继续投资,称一周内就能获20%至30%的利润。受害人被说服,陆续又把600元以及1200元转入被告指定的银行户头。
到了9月,被告称利润”卡住”了,要受害人再投资2500元(8250令吉)以便取钱。受害人钱不够,被告又推出新计划,让对方通过Atome分期付款购买手机当投资。
结果,受害人买了一台价值1298元的手交给被告,被告却以800元卖掉,花在自己的开销上。
他以类似的手法,欺骗也是他好友的第三名受害人。
调查显示,被告让第二名受害人转账的指定银行户头,实际上属于他当时的女友。他对女友谎称转账人是他的生意伙伴,钱是来抵消之前欠她的钱。女友听信被告的话,结果也上当。
控方指,在警方介入调查后,被告得以保释,可他却不配合调查,11月没有如期报到接受调查,今年1月25日也没有报到以便处理保释问题。
被告1月29日录口供时,称自己生病了,但被问为何没有回复调查官的短信时,他称”没有理由”,承认自己“不知道要说什么”,因此没有回信息。
被告求情称自己已知错,愿意赔偿受害人,恳求法官从轻发落。
被告戴电子追踪器期间,短短半年就违规148次,加上父母失联,曾是担保人的祖父母也说管不住他,因此控方认为他不适合缓刑监视,要求被告接受青年改造所的评估。
控方在判刑陈词中提到,被告家中无人能给予他适当的督导。被告父母离异后失联,连调查官都联系不上他的父母。
他在10到12岁左右便和哥哥以及祖父母同住,而祖父母曾是他的担保人,但他们后来联系调查官,称没能管住被告。
主控官也指被告不配合调查,掩盖自己的罪行。
法官最终谕令被告接受缓刑监视和青年改造所的评估,案展11月11日下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