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30日讯)高庭今早宣判,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被控涉及一马发展公司(1MDB)逾22亿令吉资金遭挪用的25项滥权和洗黑钱全部表罪成立后,法官拿督柯林劳伦斯原本谕令纳吉需于11月18日开始出庭自辩,但在控方不反对辩方要求更多时间准备后,允许纳吉在12月2日才开始出庭自辩。
法官宣判纳吉需为上述案件出庭自辩后,纳吉的首席辩护律师丹斯里沙菲宜告知法官,辩方需要一点时间为纳吉出庭自辩的审讯做准备工作。
然而,法官接着指出,控辩双方此前已达成同意,若纳吉被谕令出庭自辩,则需在他宣判的3个星期开始出庭供证,因此说明他将于11月18日,开始聆审纳吉出庭自辩的审讯。
随后,另一名辩方律师塔妮雅说,由于纳吉目前正在监狱服刑,辩方律师需要到监狱为自辩的审讯工作获取纳吉的指示,因此希望法官可给予更多时间,让纳吉于12月2日才出庭自辩。
沙菲宜补充,由于纳吉正在监狱服刑,因此律师团队和他的沟通是件棘手的事,不能一次过带大量文件,需为纳吉日后出庭自辩的审讯工作前往监狱几趟。
他指出,3个星期的时间,对辩方需研究法官裁定纳吉表罪成立的判词,以针对控方的举证内容作出反驳,是不足够的时间。
此外,主控官阿末阿克兰副检察司接着说,若从今日开始计算,其实距离11月18日并不足3周,因此表明控方不反对辩方寻求更多时间进行准备工作的要求。
法官柯林劳伦斯最终指出,由于控方不反对辩方提出的上述要求,因此他可允许辩方的要求,让纳吉于12月2日才开始出庭自辩,但条件是控辩双方需另择日期,取代原本已择定的11月18日至11月22日的审讯日期。
截至目前,扣除11月18日至11月22日的审讯日期,从12月2日开始计算的审讯日期,高庭已为审理此案,择定了多达97天的审讯日期,案件已排期至2025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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