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山4日讯)“华裔富商绑架”案;被指控绑架华裔富商的华裔男被告,获准以5万令吉及一名担保人保外。
至于另外2名越南籍男被告,则不被允许保释。
3名被告为46岁的锺思明(Chong Shih Ming),另两名被告则来自越南,分别为39岁的梁文同(Luong Van Tung)及29岁的陈文忠(Tran Van Chung)。(人名皆译音)
控状指出,3人联合另一名仍在潜逃的嫌犯,于10月13日清晨5时,在新山海景路(Jalan Straits View),绑架59岁林姓富商,以获得高达2000万令吉的赎金。
3人的行为已抵触1961年绑架法令第3条文,并可在刑事法典第34条文下同读。
在有关条文下,罪成者可被判监禁不少于30年及不超过40年,以及鞭笞。
锺思明在聆听控状后,否认有罪;不谙国语的梁文同及陈文忠则表示,不明白控状。
法官最终裁定,将钟思明的保释金额定为5万令吉,同时每月到警局报道、上交护照,以及不得骚扰受害者和证人。
法官谕令,此案展延至本月17日,以为两名越南籍被告安排通译官,以及提交相关文件。
早前报导,这起掳人案于10月13日清晨约5时,在柔佛州新山一名59岁华裔富商住家前发生。
事发时,该富商准备搭电召车到机场时,在屋前被人绑架,绑匪勒索3000万令吉赎金,富商的朋友协助缴付2000万令吉后,富商于当晚安全获释。
警方事后逮捕13名男女嫌犯,其中10名嫌犯被延扣,至11月5日协助调查;另3人则被延扣至11月6日,加上新落网一名嫌犯,案件目前共有14人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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