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山4日讯)“华裔富商绑架”案;越南籍女被告被指控为包庇华裔男被告,毁灭涉及案件的证据,惟她否认有罪,获准以7000令吉保外。
至于另外两名华裔男被告,则将被带往哥打丁宜法庭面控。
控状指出,35岁的阮玉甘(Ngunyen Ngoc Ngan,译音)被控于10月24日下午3时30分,在新山柔佛再也花园,销毁一辆本田Accord轿车,企图包庇46岁的被告钟思明(译音),免受法律制裁。
其行为抵触刑事法典第201条文(销毁证据),罪成可被判监禁最高3年及罚款。
华裔通译官在宣读控状后,被告否认有罪。
主控官阿菲嘉副检察司指出,基于被告为外籍人士,以及建议法庭以高额保释金,让被告保外。
被告代表律师吴思汉求情时指出,被告已和本地人结婚,并育有两名年龄分别为12岁及14岁的孩子,要求给予适当的保释金额。
最终,法官A.莎米妮允准女被告,以7000令吉和一名担保人保外。
法官也裁定,此案展延至本月17日,以提交相关文件。
早前报导,这起掳人案于10月13日清晨约5时,在柔佛州新山一名59岁华裔富商住家前发生。
事发时,该富商准备搭电召车到机场时,在屋前被人绑架,绑匪勒索3000万令吉赎金,富商的朋友协助缴付2000万令吉后,富商于当晚安全获释。
警方事后逮捕13名男女嫌犯,其中10名嫌犯被延扣,至11月5日协助调查;另3人则被延扣至11月6日,加上新落网一名嫌犯,案件目前共有14人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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