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坡4日讯)华裔美容师小三于3年前被男友元配起诉通奸罪,她因拒绝缴付20万令吉通奸赔偿及5万令吉堂费,今日被判蔑视法庭罪成,监禁7天,直到偿还通奸赔偿给起诉人。
此案相信是全国首宗,因蔑视通奸赔偿判决而被判入狱的案例。
麻坡第一高庭法官拿督梅奥尔是于昨日,裁决一名来自昔加末的美容师蔑视法庭罪成,判处她监禁7天,直到缴清20万令吉通奸赔偿及5万令吉堂费。
法庭也谕令该名答辨人,需缴付3000令吉的蔑视法庭费用给起诉人。
至于涉案的出轨丈夫苏业雄(答辩人男友),则因在申请破产的程序还在进行中,暂时逃过牢狱之灾。
法官是聆听了起诉人陈嘉玲代表律师冯嫊岚,及两名答辩人苏业雄、彭佩珊的代表律师王文丽(译音)的陈述后,作出上述判决。
此案的起诉人陈嘉玲(38岁),将苏业雄(39岁)和彭佩珊(38岁)列为此案答辩人。(人名皆译音)
起诉人是因为两名答辩人没有遵守2021年7月25日的离婚判决,而起诉他们,根据早前的判决,两名答辩人须各偿还20万令吉的通奸赔偿给起诉人,并支付5000令吉的庭费。
两名答辩人因没有偿还这笔通奸赔偿,所以起诉人便委托代表律师,于今年1月3日入禀法庭提出控诉,法官是于昨日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