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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年前购买墓地被占用 夫妇 上下叠 葬同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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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打灵再也7日讯)26年前购买的墓地被陌生人占用,母亲逝世后被迫与父亲“上下叠”,葬在同一个墓地!

这起事件发生在蕉赖基督墓园,许氏兄弟姐妹的父亲在1998年11月22日逝世,葬在A1552号墓地,而被占用的是毗邻的A1553号墓地。

许国成(59岁)、许碧钻(67岁)、许碧云(65岁)、外甥巫易刚、友人拿汀达尔吉律师今日在吴健南律师陪同召开记者会,弟弟许国强(57岁)则是线上参与,希望市政局重视他们墓地被占用的问题。

(视频拍摄:陈梓健)

家属遗憾和不满

吴健南指出,当年,众人为了一圆母亲离世后能继续伴在父亲左右,在同年同月26日,透过棺材佬以200令吉,向吉隆坡市政局购买蕉赖基督墓园1553号墓地,并持有吉隆坡市政局官方收据。


“岂料,他们母亲今年5月3日逝世和准备下葬时,被市政局官员告知1553号墓地已葬了陌生婴孩遗体,令他们大感错愕。”

他说,因想让母亲早日安息,他们被迫接受市政局建议,将母亲葬在父亲的上面,变成一个墓地有上下2副棺木。

“不过,他们为此感到遗憾和不满,于是向我求助,并向市政局提出7个诉求,以圆母亲伴在父亲左右的遗愿。”

相关诉求分别是解释墓地为何被占用、要求市政局向家属发道歉信、清空有关墓地让母亲下葬、赔偿拆除父亲墓碑的1400令吉、重建父亲的墓碑、法庭评估的普通性赔偿(Ganti Rugi Am)和法庭从宗教角度评估的精神赔偿。

婴孩遗体1998年下葬

吴健南指出,市政局官员指葬在A1553号墓地的婴孩遗体是于1998年11月20日离世,同年同月27日下葬,但无法对墓地被占用向许氏家庭给予解释,只是建议他们将母亲遗体葬在父亲的墓地。

他接到许氏家庭求助后,今年7月致函市政局陈述家属诉求,并指市政局的建议非常不尊重死者与家属,但由于时间紧迫,家属被迫接受市政局的建议。

他说,据市政局8月23日的书面回复,指许国强在1998年11月26日签署过文件,允许陌生人使用有关墓地下葬有关婴孩遗体。

许碧云回想母亲被迫葬在父亲的墓地上,悲从中来,当场落泪。

“这是不合理的事,许氏怎么会买下墓地后,又让给陌生人使用?”

他说,由于下葬的婴孩多年没有立起墓碑,许氏家庭一直不知道为母亲买的墓地早已被占用。

他说,市政局回复指,自1995年开始,市政局管理的蕉赖基督墓园已终止预购,在1996年至2008年都以‘先到先得’的方式分配墓地。

“2008年之后,‘先到先得’的模式也宣告终止。”

家属被指曾签文件允用墓地 吴健南:疑涉伪造

吴健南质疑市政局指许国强,在1998年11月26日曾签署文件,允许陌生人使用有关墓地的说辞,怀疑当中涉及伪造文件。

他指出,市政局没有出示相关文件,故质疑这是否涉及伪造虚假文件,建议警方和反贪污委员会(MACC)对此展开调查。

他对市政局的做法和态度感到遗憾和心疼,市政局一方面没有否认官方收据的有效性,另一方面又说死者家属自愿给陌生人使用墓地,是对死者家属是二度伤害。

许氏家庭希望市政局能正视他们的诉求;左起许佳欣律师、达尔吉律师、许碧云、许碧钻、吴健南和许国成。

他直言,市政局在处理这个个案上缺乏同理心、同情心和尊重,任何宗教都不能苟同这种对家属的不尊重。

“希望当局不仅是尊重合约,也尽量在许氏家庭中,为父亲墓地重建墓碑之前纠正这问题,迁走婴孩遗体,让母亲遗体葬在有关墓地。 ”

他说,受到许氏家庭的委托,对市政局在违反合约法令、消费人保护、地方政府法令、联邦宪法等造成的疏忽采取进一步的行动。

“如果市政局没有给予回应,不排除会采取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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