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山10日讯/1211更新)“华裔富商2000万脱绑案”;涉嫌教唆绑架的富商太太今日被控绑架罪,面对最高监禁40年刑罚和鞭笞。
由于地庭没有权限审理绑架案,女被告无法获得保释。
新山地庭法官哈兹丽雅将此案择定11月17日过堂。
(拍攝:张来星)
57岁华裔女被告陈云贵(译音)(Chan Wan Kooi)是富商太太,也是本案的主要关键人物。
她今日上午被警方押往法庭面控时,身穿红色外套、戴口罩和一直低头躲避摄影镜头。
控状指出,被告于10月13日凌晨5时,在新山海景路(Jalan Straits View)和华裔男子钟思明(Chong Shih Ming(46岁),以及另两名越南籍男子,即39岁的梁文同(Luong Van Tung)及29岁陈文忠(Tran Van Chung),共谋绑架59岁的林姓富商索取2000万令吉赎金,抵触1961年绑架法令第3(1)条文,同时可与刑事法典109条文(教唆)同读。(人名皆译音)
在绑架条文下,罪成者可被判监禁不少于30年及不超过40年,以及鞭笞。
控状由华裔通译员以华语念出,被告表示明白控状。
此案主控官乌马法依兹和诺玛莎拉副检察司。
乌马法依兹在庭上指出,由于此案涉及严重的绑架案,地庭没有权限审理,得移交给高庭。
律师备数页报告
为女被告争取保释
不过,被告辩护律师拿督嘉吉星则说,据刑事程序法典第388条文,即允许被告在生病、16岁以下未成年者或女性的情况下可保释外出,为被告争取保释。
律师也准备报告长达数页的报告包括医药报告,以向法庭求情。
他说,女被告有3个年龄介于28岁至36岁的孩子,要照顾4个4岁至9岁的孙子。
他也说,被告患有心脏疾病问题,必须定期在新加坡国家心脏中心检查和治疗。
地庭法官哈兹雅则一度宣布暂时休庭,主控官诺玛莎拉也一再表明地庭没有权限批准被告的保释申请。
法官在考量20分钟后谕令,此案定于11月17日过堂。
另一方面,疑似女被告的一名女亲属也低调到法庭聆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