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六甲14日讯)中年男子承认猥亵和指奸年仅9岁外甥女,罪成可被判最高40年的监禁刑罚。
46岁的被告在法官罗哈杜阿克马面前承认两项控状,法订于18日提呈案情报告并下判。
被告被控于今年10月19日傍晚6时30分至7时之间,在野新县的新邦木阁一住家房内,亲吻9岁女童嘴巴、舔舐和将手指插入其下体。
根据2017年儿童性犯罪法令14(a)条规定,每项罪名最高可被判处不超过20年监禁,并可加鞭笞。
莫哈末阿里胡欣副检察司并未提出任何保释方案,但建议如果法庭酌情允许保释,应设定保释金为2万令吉,并需有两名担保人及附加条件 。
法庭最后不允被告保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