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槟城21日讯)涉嫌轮奸13岁未成年少女的4名巫裔青年,今早齐齐被控强奸,4人皆不认罪,而法官不允准4人保释。
(本报陈紫凌摄)
案件展延至明年1月7日审理,以提呈文件及让4名被告委任律师。
4名被告于今早被警方扣押上浮罗山背地庭面控,首名被告是沙里尔(24岁)、次名被告是沙米尔(20岁)、第3名被告是沙兹万(20岁),及第4名被告莫哈末阿当(25岁)。
根据控状,4名被告被控于11月10日凌晨2时至清晨5时,在峇六拜的新港3路某屋子内,强奸一名13岁11个月的少女,抵触刑事法典第376(1)(强奸)条文。
在此条文下,被控者一旦罪名成立,将被监禁不少过5年,最长不超过20年,并将被鞭打。
4名被告各别聆听本身的控状后,表示明白,但否认有罪。
主控官指出,基于此案受害者年龄只有13岁,属未成年少女,他认为此案涉及严重罪刑,不建议法庭允准被告保释。
法官阿扎尔法利斯最终不允准4名被告保释,案件延后至明年1月7日审理,以让被告委任律师,并提交所需文件。
西南县警区主任沙扎利早前发文告指出,一名13岁少女与相识约半年的青年坐摩哆兜风,结果被载到一间屋子,被3人轮奸。少女被轮奸后,又被载出外到峇央峇鲁一带观看非法飙摩哆。
之后少女再被带返该屋,被该3名青年轮流性侵,被蹂躏至清晨才被载送回家。警方事后逮捕4名年龄介于20岁至25岁的嫌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