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恐法令1日起生效 無需逮捕令扣留21天 | 中國報 China Press

防恐法令1日起生效 無需逮捕令扣留21天

(布城1日訊)內政部長拿督斯里阿末扎希宣布,2015年防範恐怖主義法令已頒佈憲報,即日起生效;在這法令下,將授權警方在無需申請逮捕令的情況下,扣留恐怖主義活動嫌疑犯長達21天。



他今晚發文告說,在2015年對抗外國恐怖主義特別措施法令下,同樣賜予移民局總監權力,撤銷任何涉及國內外恐怖活動的大馬人的旅遊證件。

“2015年對抗外國恐怖主義特別措施法令也賜予部長權力,發出任何指令,要求一名非我國公民涉及或支持任何國家政府,所列出的恐怖組織活動給予警方,並會扣留長達14天,協助調查。”

阿末扎希說,2015年刑事法典(修正)法令和2015年國家保安(特別措施)(修正)法令,已在6月15日生效。



他說,2015年防範罪案(修正)法案和2015年監獄(修正)法案,也是即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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